关于通报2020年度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评价状况的函
各有关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:
为推动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建造作业,根据《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办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理办法》)规则,我部安排专家对11个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要点实验室)进行了评价。现将评价状况通报如下。
参加归纳绩效评价的9个要点实验室中,大气复合污染来历与操控等3个要点实验室评价成果为“优异”,地下水污染模拟与操控等6个要点实验室评价成果为“杰出”。参加整改复核评价的2个要点实验室中,饮用水水源地办理技能要点实验室评价成果为“经过”,大气有机污染物监测剖析要点实验室评价成果为“不经过”(见附件)。根据《办理办法》有关规则,吊销该国家环境保护大气有机污染物监测剖析要点实验室。
请各要点实验室在本次评价基础上,认真总结、深入剖析,针对评价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主张,研讨提出改善办法,切实加强要点实验室办理和建造,进一步提高支撑服务国家生态环境办理能力。各依托单位应持续活跃为要点实验室的开展供给保证与支撑。
附件:2020年度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评价成果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0年12月10日 (此件社会揭露)
原标题:关于通报2020年度国家环境保护要点实验室评价状况的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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