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出台简化优化方针 助推电力工程建造提速增效
为推进天津市与国家电网战略协作协议执行落地,保证电力范畴建造项目批阅功率不断提高,近来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部分联合印发《深化电力范畴批阅制度改革优化电力工程建造批阅流程工作方案》,提出了变电站绿洲目标要求、农用地征转、用地批阅及划拨、生态占补平衡、生态证明、档案移送等22条具体措施,涵盖了电力项目用地、规划、检验等全流程事项,进一步提高天津市电力项目批阅全体作用及便当程度。
一是优化电力建造项目处理流程。从规划层面优化变电站工程技术经济指数目标,下降或不再对部分目标内容提出约束性要求。清晰可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作为土地部分交纳押金的主体。结合变电站工程实践,对触及到的规划检验、消防检验实施独自处理。进一步简化优化用地批阅手续,对需求展开土壤污染情况查询的土地进行清晰。
二是清晰电力建造项目标准要求。关于不超出《第三次全国疆土查询技术规程》规则的最小建造用地上图斑面积的塔基占地,按原地类处理,不改动原土地性质。天津电力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重点工程以及新能源项目并网电力配套工程,架空电力线路走廊(包含杆、塔根底)和地下电缆通道免于处理生态占补平衡。电力线路工程仅触及架空线路穿越(无塔基占用)天津市生态维护红线时,不属于建造工程占用生态维护红线,无需展开不行躲避证明检查。共用变电站工程撤销人防手续,优化变电站门楼商标手续处理,主管部分直接依照已批复变电站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的“建造方位”对变电站进行门楼商标命名。
三是简化电力建造项目批阅事项要件。电力线路工程仅触及架空线路穿越(无塔基占用)天津市生态维护红线时,不属于建造工程占用生态维护红线,电力建造单位依照相关标准标准自行安排编制不行躲避证明陈述。电力工程项目获得核准批复后,电力建造单位即可请求处理暂时占路、导行、暂时占绿、用水、排水手续,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不再作为申报的前提条件,可凭项目核准批复、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为申报要件。
四是加强批阅和谐和方针辅导。市政务服务办会同有关职业主管部分,加强和谐,对电力工程建造批阅过程中呈现的各类问题,及时经过现场服务、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,推进问题解决。一起,加强对上位法规方针的宣扬服务,展开业务培训,具体解读方针措施,助力天津市电力工程项目批阅服务质效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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